上海可在社区申请或办理的社保业务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07-04 16:59:44  
摘要:上海可在社区申请或办理的社保业务包括办理类、受理类、服务类。
办理类
1、灵活就业人员、停止缴费人员等社会保险登记参保(新建账户)、转入、转出、封存、
启封;
2、灵活就业人员、停止缴费人员(含失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调整;
3、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
受理类
1、灵活就业人员、停止缴费人员申领养老保险待遇;
2、灵活就业人员、停止缴费人员申领工伤生育保险待遇;
3、灵活就业人员、停止缴费人员(含养老人员)申请关键信息调整;
4、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嘱申请申领生活困难补助费;
5、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6、养老人员申请调整养老金发放机构;
7、灵活就业人员、停止缴费人员申请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服务类
自助查询打印服务
您可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上海市社会保障卡,自助查询打印如下信息:
1、参加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2、个人享受城镇基本养老金情况;
3、转住外省市缴费凭证;
4、上年度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5、网上操作密码申请或重置;
6、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查询。
传递丧失劳鉴定申请表
根据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的相关办理要求,因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办理劳动能力
鉴定手续的人员,您可向所在的地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上海市因病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鉴定申请表》,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传递至相关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机构。
养老金上门送发服务
凡已办理上海市离退休手续、居住本市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携带本人身份
证至所在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后,由市社保中心委
托邮储银行开展每月养老金上门送发服务。包括:
①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
②年满75周岁以上的孤老;
③持有残疾证的残疾老人;
④有其他特殊困难,急需照顾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