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登记人员退出失业登记的情况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07-12 14:00:15  
上海失业登记人员退出失业登记的情况
失业登记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退出失业登记:
1、已办理过就业登记的;
2、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从业证照的;
3、已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经本人确认从事有收入的劳动的;
5、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6、入学、应征服兵役的;
7、移居境外、市外的;
8、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9、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10、经本人确认患有严重疾病等情况,暂不要求就业的;
11、超过法定劳动年龄、失踪、死亡的;
12、失业登记期满,未重新办理失业登记的;
13、其他已不再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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