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可以用礼品券替代工资吗?几个月没发工资,该如何维权?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12-26 10:42:36  
问:单位用礼品券代替工资,可以吗?
答:不可以。工资是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货币支付工资。
问:单位生产经营困难,可否延期支付工资?
答: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到劳动者,若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
问: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工资应该何时结算给我?
答: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合同的,应当在劳动者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问:岗位以季度为考核周期的,工资支付的规定是什么?
答:按考核周期兑换工资的劳动者,单位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待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问:单位好几个月工资没付了,该如何维权?
答:劳动者个人若遇到单位拖欠工资,可通过以下途径投诉:
※登陆人社局官网(www.12333sh.gov.cn),选择“个人办事”菜单下的“劳动维权”栏目。
※拨打12333咨询热线。
※前往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