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保险那些事儿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3-03 10:10:23  
摘要:有关失业保险缴纳、个人账户建立、登记有效期、申领条件的问题
问:农村户籍员工个人是否缴纳失业险?
答:2015年3月1日起,单位招用本市农村户籍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均按照与城镇户籍人员一致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2016年4月1日起,单位招用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应当参加本市失业保险。
由此可见,与单位形式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已实现全覆盖,故农村户籍员工个人同样应缴纳失业保险费。
问:失业保险有个人账户吗?
答:失业保险不建立个人账户,但若符合领取条件,参保人员可在失业登记后办理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手续。
问:失业登记有有效期吗?
答:一次失业登记的有效期限为6个月,有效期满后,仍需失业登记的,应及时办理续登手续。
问:本市户籍人员,失业登记在哪里办理?
答: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持《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至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温馨提示:选择在居住地办理的,另需出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回执)》。
问:符合条件不领,失业保险金会不会过期?
答:不会。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过期一说,失业人员在办理申领手续后,自审核确认其具备条件的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外包问答|Q &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