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1-10-13 10:18:00  
对于连续订立二次及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在双方都同意续订的前提下,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73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几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续订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应当是指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与劳动者第三次续订合同时,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另外,劳动者应当以书面、口头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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