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城镇职工医保按11.5%比例缴费的基数怎样计算,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1-10-22 11:07:13  
在职职工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保费。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保费。
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用人单位应当按其缴费基数7.5%的比例缴纳基本医保费,并按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地方附加医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