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如何支付职工门诊大病的费用?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1-10-22 11:18:30  
职工在门诊大病医疗时所发生的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由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支付92%。统筹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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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门诊大病医疗时所发生的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由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支付92%。统筹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附加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