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已到期后如何续签?
持证人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即将到期的《上海市居住证》进行签注。为保证居住证数据传送,持证人于有效签注3个工作日后至积分申请平台进行积分确认操作。
持证人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后按照以下流程办理积分确认:
一、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1、持证人或单位登陆系统,点击“申请积分”,修改个人信息。
2、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3、单位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4、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前去办理。
单位人事将单位的营业执照、社保登记证(或社保登记核定表);人事专员身份证、单位人事介绍信;申办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新的劳动合同、最近6个月个税单、前一家单位的离职证明或退工单(如此期间已变更过多家工作单位,全部都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或者退工单)等材料递交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5、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审核流程期为20个工作日。
6、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或者直接致电申办区域的人才服务中心,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7、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二、工作单位未发生变化
1、申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只需网上审核《<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无需窗口提交材料。审核流程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或者直接致电申办区域的人才服务中心,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3、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