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优惠政策有哪些?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2-06-10 16:46:03  
由于国家蓬勃发展的经济也将大量注意力集中在支持高科技领域,因此,如果一家公司成功申请到高新技术的相关证书,通常可以从一系列政府激励措施中受益。因此,如果一些公司也想申请高新技术,他们可以享受高科技公司的优惠政策又哪些呢?
阅读下面的内容,可以了解到底是什么。
一、首先,高新技术公司可以从优惠的税收待遇中获益
1、当高新技术公司认定后,公司税率从最初的25%降至15%,相当于在最初的基础上减少40%,可以在三年期结束后连续三年申请复查,并可以在三年复查期内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如果你每年缴纳100万美元的税款,你可以在申报当年享受40万美元的优惠,三年内享受120万美元的优惠,六年内享受240万美元的优惠);
2、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为此而购置的1台用于试生产的关键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试验设备可以分次摊销费用;购置国内外先进技术所发生的费用,经税务局批准的专利可以在两年内摊销。
3、 高新技术公司如果当年的技术开发费用比上年的实际费用增加10%以上或含10%,只要主管税务机关允许,可在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技术开发费用实际金额的50%。
4. 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的实体和个人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从事软件版权转让业务和软件开发和使用业务的人员比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
第二,高新技术公司的应用可能会享受到政策上的倾斜。
1. 地方政府为此设立了专项资金,以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1) 市政府应建立技术创新资金,以促进高科技发展的转型。市财政局、市科委、市计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等部门以及政府要牵头成立投资机构,多渠道筹措市场调研投资、项目开发、风险投资、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以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2) 市政府应制定发展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用于促进本市组织和个人的知识产权。申请国内和国外专利的组织和个人可以获得某些专利申请费和维持费的补贴;专利技术有市场应用前景的项目可以获得某些一次性的专利实施资金补贴。
2.为了促进政府采购政策在支持高科技公司方面的作用。可以通过预算控制、招标和其他投标程序,所有属于市政府预算的机构、机关和公共组织都购买类似的产品,优先购买转变高科技发展的产品。
三、 最后,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人才优惠
(一)如果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改造项目需要外省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那么需该市的人事局允许,可在本市居住,并有权行使本市公民的权利。持居住证工作满3年的人员,经招聘单位推荐和有关部门批准,可转入北京。
(二)市政府人事局、市政府科委、市政府经委、市政府教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每年制定统一的高新技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并委托国内外高校组织实施。
设在市辖区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毕业生,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并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可直接申请在本市居住。
(三)对在国外取得长期(永久)居留权,在我市创办企业(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实现科技成果的,经市政府人事局批准,市政府外经贸委核准,可在我市登记为外商投资企业,享受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四)鼓励各类从业人员在北京创办科技企业或在企业中以全职或兼职方式从事高新技术转化。实行竞争性招聘的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应允许离职者在部门规定的时限内返回原部门竞争工作,并确保返回者获得与连续工作的人相同的福利和条件。
(五) 如果高新技术转化方面有极大奉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那么市政府会对其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所获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
(六) 如果是对高科技成果的有限责任公司或非法人企业的投资,除非另有约定,否则高科技成果的评估金额不得超过该公司或企业股本的35%。
国家对高科技领域的支持力度很大,高新技术公司应适当利用这些优惠政策,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公司,以促进公司的良好和持续发展。为了促进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政府提供了适当的税收优惠,避免对高科技企业征收过高的税收,从而进一步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提高国家的 "软实力"。
一、首先,高新技术公司可以从优惠的税收待遇中获益
1、当高新技术公司认定后,公司税率从最初的25%降至15%,相当于在最初的基础上减少40%,可以在三年期结束后连续三年申请复查,并可以在三年复查期内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如果你每年缴纳100万美元的税款,你可以在申报当年享受40万美元的优惠,三年内享受120万美元的优惠,六年内享受240万美元的优惠);
2、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为此而购置的1台用于试生产的关键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试验设备可以分次摊销费用;购置国内外先进技术所发生的费用,经税务局批准的专利可以在两年内摊销。
3、 高新技术公司如果当年的技术开发费用比上年的实际费用增加10%以上或含10%,只要主管税务机关允许,可在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技术开发费用实际金额的50%。
4. 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的实体和个人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从事软件版权转让业务和软件开发和使用业务的人员比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
第二,高新技术公司的应用可能会享受到政策上的倾斜。
1. 地方政府为此设立了专项资金,以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1) 市政府应建立技术创新资金,以促进高科技发展的转型。市财政局、市科委、市计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等部门以及政府要牵头成立投资机构,多渠道筹措市场调研投资、项目开发、风险投资、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以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2) 市政府应制定发展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用于促进本市组织和个人的知识产权。申请国内和国外专利的组织和个人可以获得某些专利申请费和维持费的补贴;专利技术有市场应用前景的项目可以获得某些一次性的专利实施资金补贴。
2.为了促进政府采购政策在支持高科技公司方面的作用。可以通过预算控制、招标和其他投标程序,所有属于市政府预算的机构、机关和公共组织都购买类似的产品,优先购买转变高科技发展的产品。
三、 最后,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人才优惠
(一)如果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改造项目需要外省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那么需该市的人事局允许,可在本市居住,并有权行使本市公民的权利。持居住证工作满3年的人员,经招聘单位推荐和有关部门批准,可转入北京。
(二)市政府人事局、市政府科委、市政府经委、市政府教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每年制定统一的高新技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并委托国内外高校组织实施。
设在市辖区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毕业生,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并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可直接申请在本市居住。
(三)对在国外取得长期(永久)居留权,在我市创办企业(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实现科技成果的,经市政府人事局批准,市政府外经贸委核准,可在我市登记为外商投资企业,享受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四)鼓励各类从业人员在北京创办科技企业或在企业中以全职或兼职方式从事高新技术转化。实行竞争性招聘的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应允许离职者在部门规定的时限内返回原部门竞争工作,并确保返回者获得与连续工作的人相同的福利和条件。
(五) 如果高新技术转化方面有极大奉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那么市政府会对其给予奖励和荣誉称号,所获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
(六) 如果是对高科技成果的有限责任公司或非法人企业的投资,除非另有约定,否则高科技成果的评估金额不得超过该公司或企业股本的35%。
国家对高科技领域的支持力度很大,高新技术公司应适当利用这些优惠政策,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公司,以促进公司的良好和持续发展。为了促进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政府提供了适当的税收优惠,避免对高科技企业征收过高的税收,从而进一步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提高国家的 "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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