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假期工资规定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3-09-02 12:53:04  
劳动者假期工资支付应按照【沪劳保综发[2003]2号文件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以下原则确定;
1.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为约定的,可有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70%确定。
▲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外包问答|Q &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