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人员退休条件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4-01-25 13:57:00  
● 关于上海市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办理退休手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0] 29号文件
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 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满15年;
3. 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上工作累计满8年;曾经从事过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相加,退休条件按从事特殊工种要求的工作年限长的规定掌握;
4. 符合国家和上海市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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