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医保卡》补换相关事宜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02-23 10:36:42  
申请条件:
1、 医保卡遗失的;
2、 医保卡损坏的。
办理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2、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地点:
1、全市区县医保中心;
2、全市街道医保服务点。
办理时间及收费标准:
1、区县医保中心,周一至周六8:30-16:30;街道医保服务点上班时间请电询该机构;
2、此项目区县医保中心当场办结;街道医保服务点受理后,3个工作日办结;
3、此项目不收费。
联系电话:
1、业务咨询及投诉962218;
2、办理机构联系方式:
⑴可通过上海医保网站可在本网站“信息查询——医保及相关服务机构查询”页面查找(http://www.shyb.gov.cn/xxcx/yb07.html);
⑵也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便民服务——电子地图”页面查找(http://project.ddmap.com/shsbj/)。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