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证合一”后,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04-07 10:51:49  
“三证合一”后,企业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015年10月1日起,上海市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单位登记制度改革,取
消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改由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中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成立的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不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
证》和《税务登记证》。
2015年10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制作《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另需携带:
(1)《中国工商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承诺书》一份;
(2)《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一式三份;
(3)《中国工商银行<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一式两份;
(4)《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银行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温馨提示: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