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签约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04-13 13:48:02  
申请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和自由职业
者,可以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
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查看各网点地址。
办理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以下从业证明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劳动手册、雇佣关系证明等;
3、相关收入证明材料:
(1)本人当场填写的《收入承诺书》(附件十九);
(2)个体工商户的雇员缴存的,需由雇主提供相关收入证明。
4、《中国建设银行本外币活期储蓄一本通》的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注意事项:
首次缴存年月为签约月的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