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申请来沪工作定居需具备哪些条件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09-21 11:38:19  
留学人员申请来沪工作定居需具备的条件:
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学业及学分须全部在国外完成)(含)以上的人员;
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待业时间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他省市工作安置;
1.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待业时间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他省市工作安置;
1.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待业时间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他省市工作安置。
2、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3、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上海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
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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